关于做好2016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团总支 时间:2016-03-08 点击数:
我院接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通知,现按要求进行2016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同学按要求上报相关材料。
根据省人社厅等三部门《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就业[2016]6号)要求,现将我校求职创业补贴报名及审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补贴对象:
1.所在家庭父(母)亲或本人正在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2.本人为残疾人;
3.已获得2016学年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
符合上述两个条件以上的,按一种情形申报即可,不得重复享受。
二、报送内容:
(一).申请人所在家庭父(母)亲为正享受“低保”人员的,须提交:
1.《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
3.新乡学院“校园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
4.低保证复印件;
5.低保金发放领取存折首页及最新领取页复印件。低保银行卡的,需要银行卡的正反面复印件和最新流水账单,账单中需证明“低保金”,并盖章。
无低保证或领取存折的,需由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本辖区享受低保人员的证明。
6.申请人户口本以下复印件
(1)带派出所印章的户口本首页
(2)户主页
(3)家庭享受低保人员页
(4)申请人本页
(5)申请人与低保人不在同一户口上的,需提交辖区派出所开据的父(母)子(女)供养关系证明,证明申请人与低保人系同一家庭且具有供养关系。
(二).申请人本人为正享受“低保”人员的,须提交:
上述第一种情形的1-5项材料。
(三).申请人为残疾毕业生,须提交:
1.《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
3.新乡学院“校园卡”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同一页)
4.第二代《残疾人证》复印件
(四).享受2016年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须提交:
1.《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2.助学贷款合同(必须为涵盖2016学年且签章齐全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相关要求:
毕业班相关班级负责人及辅导员老师要高度重视,做好政策宣传和报名组织工作。材料提交至生科院团总支办公室。
申请材料截止日期: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