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

作者:实验办公室 时间:2016-06-29 点击数:

一、危险化学品分类

目前,我国主要依据《化学品分类和危险性公示通则》(GB13690—2009)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05)这两个国家标准,将危险化学品分为九大类,分别是:①爆炸品;②气体;③易燃液体;④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的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⑤氧化性物质和有机过氧化物;⑥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⑦放射性物质;⑧腐蚀性物质;⑨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

二、化学物品采购

1、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危险化学品,麻醉和精神类药品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学校相关规定采购。

2、一般化学物品应从具有化学品经营许可资质的公司购买。

三、化学物品贮存

1、一般原则

(1)所有化学品和配制试剂应标签清晰。配制的试剂和反应产物等应标明名称、浓度或纯度、责任人、日期等信息。

(2)存放化学品的场所必须干燥、通风、远离热源和火源。

(3)实验室严禁存放大桶试剂和大量易燃、易爆品试剂及强氧化剂。

(4)化学品应密封、分类存放,切勿将不相容的、相互作用会发生剧烈反应的化学品混放。

(5)实验室要建立并及时更新化学品台帐,及时清理无名、废旧化学品。

2、危险品分类存放要求

(1)剧毒化学品、麻醉类和精神类药品需存放在不易移动的保险柜或带双锁的冰箱内,实行“双人领取、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双人双锁保管”的五双制度,并做好使用记录。

(2)易爆品与易燃品、氧化剂应单独存放,最好保存在防爆试剂柜或防爆冰箱内(普通冰箱的温度调节阀及门阀在操作时经常会产生火花,可能引燃挥发的易燃液体蒸气,因此易燃且具有挥发性的液体禁止存放于普通冰箱中)。

(3)腐蚀品应放在防腐蚀试剂柜的最下层或下层垫防腐托盘置于普通试剂柜的最下层。

(4)还原剂、有机物等不能与氧化剂、硫酸、硝酸混放。

(5)强酸(尤其是硫酸),不能与强氧化剂的盐类(如:高锰酸钾、氯酸钾等)混放;遇酸可产生有害气体的盐类(如:CKN、硫化钠、亚硝酸钠、氯化钠、亚硫酸钠等)不能与酸混放。

(6)易产生有毒气体(烟雾)或难闻刺激气味的化学品应存放在有通风吸收装置的试剂柜内或储存在密闭容器(干燥器)内,再放在试剂柜内。

(7)金属钠、钾等碱金属应贮存在装有煤油容器中,放在远离水源的地方;白磷、汞应贮存于水中。

(8)易水解的试剂(如:醋酸酐、乙酰氯、二氯亚砜等)不能与水溶液、酸、碱等混放。

(9)卤素(氟、氯、溴、碘)不能与氨、酸及有机物混放。

(10)氨不能与卤素、汞、次氯酸、酸等接触。

四、化学品使用

1、实验之前应先阅读使用化学品的安全技术说明书,了解化学品特性,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2、 严格按实验规程进行操作,在能够达到实验目的的前提下,尽量少用,或用危险性低的物质替代危险性高的物质。

3、 使用化学品时,不能直接接触药品、品尝药品味道、把鼻子凑到容器口嗅闻药品的气味。

4、 严禁在开口容器或密闭体系中用明火加热有机溶剂,不得在烘箱内存放干燥易燃有机物。

5、 实验人员应配带防护眼镜、穿着合身的棉质白色工作服及采取其他防护措施,并保持工作环境通风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