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
第一条 制定实验室安全教育整体规划与年度安全知识更新和技能强化培训计划,负责新生、全体教师的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8学时)和考核。
第二条 组织编写实验室安全教育手册、培训材料,收集典型安全事故案例,通过安全知识讲座、案例分析会、实操演练、线上课程等多样化形式开展培训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第三条 建立健全学院层面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档案,详细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与人员、考核结果等信息,定期对安全教育效果进行评估,持续优化培训方案。
第二章 准入管理
第四条 牵头制定并完善实验室准入制度,明确准入流程及标准。
第五条 负责对实验室负责人进行准入培训和考核,考核内容应涵盖实验室规章制度、安全管理、设备操作等通识知识,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第六条 对于申报准入的高风险操作项目,应与实验室负责人共同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安全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学院审批并备案存档。
第七条 汇总各实验室准入人员信息,及时更新并掌握所有实验室准入人员变更情况。
第三章 日常运行
第八条 每日开展日常巡查,掌握运行实验室及未运行实验室整体情况,监督“日报告”制度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操作、处置突发事件等,保障全体师生人身安全和实验室安全运行。
第九条 严格把控危险化学品(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采购、储存、领用、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等流程,建立危化品采购、使用、存量的动态台账,确保危化品安全、合规使用,防止出现泄漏、误用等情况。
第十条 负责与学校其他部门如实验实训中心、保卫处、资产管理处等,进行相关工作的日常对接与协调联络。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 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制定详细的日常安全检查清单和专项安全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和频率。
第十二条 每周定期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实验室日常运行档案记录、设备状态、试剂存储、环境卫生等情况;每月定期开展隐患专项排查,针对消防安全、设备风险源、环境风险源、项目风险源等重点领域进行深入排查。
第十三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应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并及时下达整改通知,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多次整改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
第五章 保障与服务
第十四条 为实验室环境及设备的日常安全运行提供服务与保障,包括设备和基础设施的维修维护、试剂、耗材和设备调配、技术咨询等,确保实验室正常安全运行。
第十五条 配备充足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如消防器材、防护用具、应急喷淋装置等,并定期进行维护更新,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可用。
第十六条 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和安全预案,及时处理实验过程中的突发安全事件。
第六章 运行管理
第十七条 负责实验室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与完善工作,组织学习并严格执行,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优化。
第十八条 建立健全实验室人员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职责和要求,提升管理水平。
第十九条 负责学院实验室设备资产的全面管理,建立动态台账登记并掌握所有仪器设备及基础设施运行状态,包括设备资产登记、盘点清查、维护保养、报废或调配审批登记、存放等,确保资产账物相符。
第二十条 规范实验室档案管理工作,对安全教育与培训、设备档案、准入人员档案、日常监督检查档案、实验室运行相关的档案材料等进行系统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
第二十一条 应定期对实验室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分析,通过收集师生反馈、统计资源使用数据等方式,总结经验,优化管理流程,提升实验室整体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二十二条 对于需要校内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应及时登记并报学校相关部门解决,并及时跟踪进度及完成情况;对于重大问题,应报学院研究后上报。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至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由生物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生物工程学院
2026年4月